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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01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6】第7号《关于纳税人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中决定对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自2016年3月1日起执行。公告中对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户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使用说明:
操作概述:
1.1用户使用可以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在USB接口插入税控盘或金税盘登录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网站,网址https://fpdk.xztax.gov.cn/;
1.2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的“发票勾选”功能中对需要抵扣(或退税)的发票进行勾选处理,在“确认勾选”之前可以多次勾选或者撤销勾选;
1.3每月月底前,对当月已勾选的发票,在“勾选确认”功能中进行一次确认操作(若用户没有确认,则系统会在每月最后1日的22点进行自动确认);
1.4纳税人当期可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包括纳税人已确认勾选和扫描认证的发票。
首次登陆注意事项:
2.1 浏览器要求:使用IE浏览器(建议IE8以上的浏览器更佳);
2.2下载驱动程序和安全控件:点击 “首次访问请下载驱动程序和安全控件”,driver_control.rar压缩包下载至本地硬盘;
2.3 安装根证书:解压缩软件;安装01.taxca.p7b证书文件;
2.4 安装安全控件:安装02.base_driver.exe完成基础驱动及控件程序安装;
Ø 使用税控盘的用户安装03.税控盘税务数字证书驱动V1.0.8.7.exe;
使用金税盘的用户安装03.金报税盘税务数字证书驱动2.0.exe;
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使用手册:(点击网站下载中心--教程资料)
常见问题解答:
1.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抵扣的发票信息,发票网络认证系统还能继续使用吗?
答:公告规定自2016年3月1日起纳税信用A、B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非A、B级纳税人还继续使用扫描认证方式进行抵扣;
2. 同一张发票既进行了发票勾选,又使用了扫描仪进行扫描认证,有什么影响?
答:通常以扫描认证为准(扫描认证结果通常先于勾选操作保存到税局端的税控系统),因此不会出现重复抵扣的问题。建议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优先使用扫描认证的方式,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作为辅助使用;
3. 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如何申报抵扣税款?
答:纳税人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保持不变,即当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数据,仍填报在《增值税纳税表附列资料(二)》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中;
4 .取得增值税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怎么处理?
答:取得增值税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建议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优先使用扫描认证的方式,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作为辅助使用,以免造成进项发票无法抵扣造成经济损失;
5 .登录系统提示纳税人档案信息不存在,如何处理?
答:请确认是否属于纳税信用A、B级企业,如果是A、B级企业,则可能为税务局端的档案信息维护问题,此类情况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实;
6 .发票勾选功能可以查询的发票范围是什么?
答:
1) 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以及3月1日起使用扫描认证方式采集的、尚未申报抵扣(或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2) 发票状态为正常且未超过抵扣时限(按月申报纳税人为本月1日的前180日,按季度申报纳税人为本季度首月1日的前180日)的发票;
3) 发票金额为正数的发票。
7 .确认勾选操作每个月能够执行几次?是必须执行的吗?
答:
1) 确认勾选操作是对当月所有已勾选发票的最终确认,一旦确认,系统将对数据进行处理,因此每个月只能执行一次,确认之后将无法回退;
2) 系统有自动执行确认操作的功能,如果纳税人当月勾选了发票,忘记执行勾选确认操作,系统会在每月最后1日的22点自动将所有已勾选的发票信息进行自动确认;
3) 如纳税人当月未勾选发票,无需专门执行勾选或确认操作;
4) 若纳税人确认勾选之后,当月仍有发票需要抵扣(或退税),可进行扫描认证;
8 .何时能够对发票进行勾选处理操作?
答:每月确认勾选操作完成之前的任意一日均可,最晚为当月最后1日的22点之前;
9 .可以对哪些发票进行发票勾选操作?
答:来源于电子底账系统且状态为正常、金额为正数的发票;
10 . 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执行发票勾选或撤销勾选操作?
答:
1) 当前月份已经执行过确认勾选操作(包括每月最后1日22点系统自动确认的);
2) 发票状态为非正常(含作废、失控、红冲等)的发票;
3) 已通过扫描认证的发票(默认置为已勾选状态且不可变更,说明纳税人已通过扫描认证的方式采集了发票信息);
11 . 收到的纸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发票查询、发票勾选功能中始终无法检索到,原因是什么,如何处理?
答:
1) 系统的数据同步周期至少需要1天,因此当天开具的发票无法在本平台进行检索(月末左后一天的进项发票信息无法查询到);
2) 此份发票的状态为非正常,且超过2个月;
3) 此份发票已经超过抵扣时限;
4) 此份发票在以前已经申报抵扣过了;
5) 此份发票电子数据属于历史数据,尚未进入本系统处理的范围;
6) 税务局端的相关系统、网络出现故障,导致相关发票数据未能及时的同步到本系统;
7) 开票方未上传发票信息或者为假发票;
月末未查询到发票信息,可能影响纳税人次月的正常申报抵扣(或退税)业务,则建议纳税人仍使用扫描认证的方式